一、典当人填写《
汽车典当业务申请审批书》
二、审当:经办员审查典当提交的如下材料:1、车主身份证原件;2、机动车行驶证原件;3、《机动车登记证书》原件;4、原始购车发票或上一次过户发票原件;5、《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》原件;6、进口车提供海关检验单原件。
三、验当:(一)业务人员须认真审核并查验客户提交的资料,确认该材料的完备性、真实性、特定性和同一性。其中,完备性指客户提交的资料须完整,无缺失;真实性指客户提交的资料须合法,是真件(具有真件特征),无虚假模糊现象;特定性指客户提交的资料须与当物相符;同一性指客户提交的资料要人为物主、物为人属;(二)查验车辆外观、核对车辆发动机号、车架号;根据车况、年限、参照二手车市场价格进行评估并确定典当金额。
四、审批:经办员经过验当后向上级领导递报《汽车车辆典当业务申请审批书》,逐级进行审批。
五、保管:(一)打印《车辆入库单》,记录车辆行驶公里数,与汽车保管方、客户办理交接手续,并盖章签字确认,办理封存车辆手续;(二)封签车钥匙以及车辆的全部资料,与客户办理签收手续后入库保管。
在汽车典当期限内,您可以前往办理典当业务的门店办理赎当业务,在办理赎当业务时,您需要出示本人身份有效证件、当票等,同时缴纳当金即可完成赎当。如果典当期限已满,但是您想继续办理典当业务,也可以前往门店咨询相关办理流程。
根据《汽车典当管理办法》中规定,当期或续期届满5日,当户不续当也不赎当的,即为绝当,典当行有权按有关规定处理绝当物品,绝当后当物尚未处理。当户与典当行协议赎当或续当的,本行除按相应当期收费标准收费外并按已绝当天数及典当金额的3‰收取滞纳金(违约金)。小朝奉提示您,如果您需要办理续当或赎当业务,但是没有办法及时到场办理,可以与典当行联系,与典当师进行沟通,协商处理办法。